关于艺术与收藏之琐谈2015-01-24 12:03浏览数:76次
艺术作为人类意识形态的精神表达方式,是人类文明最精粹的体现并深刻地留有不同时代的精神印痕。因此艺术家、艺术作品的创作、创造不仅是艺术家个性才情的精神物化结晶,也反映着不同时代的美学精神的审美追求、时尚和特征。真正的艺术品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精典性成果与标志。 艺术的精神性性质,决定了它本质上的既具有其自身文化传承的身份特征,又表现出它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对本体文化兼及多元文化,从形式、内容、语言体系上的新的创生。也由此体现出它在文明与文化的演进与推动中对人类精神文明创造的进步性尺度。自古迄今的艺术发展的历史积淀和孕育了所有今天文明的成就、高度、特色便是证明。 似乎应该说艺术品的精典性、标志性、代表性的认定,不仅仅因艺术家个体化的创造性努力,而且更多的取决于历代以来鉴赏、评价、收藏与传承的诸多社会综合因素,由客观上的历史时间,文明程度的定位来决定。诸如《唐诗三百首》,事实上是最终由几十万首作者的创作淘选而成,虽二者形质不同,但其理相通…… 传统中国的艺术评价历史与论定,必然因其漫长的封建文化性质所决定,对我们今天来说,这是一个既应尊重的客观事实存在,还应是一个需永远不断突破历史的局限、不断进一步认识与发现并重予评价的课题。而西方艺术发展与收藏体制作为可借鉴的一种方式,在今天对我们有积极的启发和建设性作用。 藏富于民,几乎是所有时代人们美好的共识,因为也只有真正的使人类精神的文明、文化精典成果成为最广大社会的多层面的赏识、珍藏、收集和价值积累,一种文化的延续和传承才成为有着丰富深厚土壤的滋养。从历史看,除去的某种特定条件与意识的自觉与不自觉,真正意义上的对艺术品的收藏、积累、淀积,还得有国力的基础、文明的程度、民心的智识,以及社会体制的保证。 当代的艺术与收藏是个很纠结的话题,就现实两种主要倾向而言,它不仅是一种保值趋利的时尚需求,或从来就无法避免和排除的附庸风雅炫耀的世风演绎等等,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收藏应该建立在对当代真正艺术家、艺术精品的发现、认识、培育,以致维权打假等等一系列的一种自觉的保护、维护、爱护自己民族文化财富的深刻理性之中。因为艺术品作为精神的、物化了的、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物质化成果,不仅使其具有着“物”的产品属性并带有相应的质价商情,但它更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同时它不仅仅有着多层面、多层次、多型态、多形式的审美性质。还有着特定的更具文化、文明的社会功能。其次,对它的认识、鉴赏、评价,绝不应以单以身份、职务、名銜为标准,也不应浅层次的、泛泛地、人云亦云地仅从技能、技法、的技艺化方面为尺度。而应以对艺术家的学养、品性、格调、文化意识和代表性与创造性等等综合的、甚至更深层次的全面认识、了解与研究中,进而去发现、发掘出具有真正文化潜质和独特文化内涵与价值的精品去定位。 由此,以上琐谈仅一孔之見,我之想说的,只是对当代艺术与收藏界、爱好者一个所应重视的一种建议和真诚忠告,或者是一项基本的原则认同。 祝《艺术与收藏》在探索中能真正担负起一种文化的历史责任,并使自己的实践经得起历史文化与时间的考验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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